為什么工程造價爭議那么多?原因就在這幾點……
工程預算與結算的核對確認過程往往耗時較長,通常需要半年以上,甚至可能拖至一兩年之久。這種現象背后存在著一系列復雜的原因,本文從客觀和主觀兩個角度探討一下:
01客觀原因
1、定額編制與解釋的簡化:新版定額及其解釋資料越來越簡單化,缺乏詳細的編制說明和解釋,導致雙方在執(zhí)行標準上存在差異,進而產生爭議。
2、造價管理人員的專業(yè)性不足:過去,造價站的領導通常是行業(yè)的權威人士,能給出公正滿意的回復。如今,造價站不再輕易接受咨詢,即使接受,回復也往往缺乏實質性的指導意義。
3、市場計價的不確定性:雖然定額計價仍是主流,但市場定價的滲透使得定價標準變得模糊不清,雙方難以達成一致。
4、造價人員的專業(yè)素質參差不齊:隨著行業(yè)的發(fā)展,造價人員的數量急劇增加,但專業(yè)水平參差不齊,加之各自立場不同,導致理解和執(zhí)行上的分歧。
5、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滯后性:現有的法律法規(guī)難以適應快速變化的社會經濟環(huán)境,對于新型、復雜的工程結算糾紛缺乏明確規(guī)定。
02主觀原因
招投標及合同問題:
1、招標圖紙不符合規(guī)范或設計深度不足,導致后期變更頻繁。
2、控制價編制過于保守,或者與實際資金不符,使得施工單位難以盈利。
3、合同條款設置不合理,如要求施工單位承擔過多風險,或對雙方責任約定不明。
變更及簽證問題:
1、變更指令未能及時“固化”,導致后期結算爭議。
2、簽證單上的意見模棱兩可,缺乏明確性。
3、施工單位可能存在虛假簽證的行為,而建設方和咨詢方為了避免沖突,選擇拖延或簽署模糊意見。
各方利益博弈:
1、在財政評審或結算審計過程中,出于各方利益考量,“審減不審增”成為一種普遍現象。
2、施工單位傾向于高估冒算以獲得更高利潤,而建設單位則追求控制投資,審核單位則因審核費用與審減額掛鉤而傾向于過度審減。
03解決方案
1、加強法律法規(guī)的更新和完善:針對新型和復雜問題制定相應的法規(guī),提高法律的適應性和靈活性。
2、提高造價人員的專業(yè)素質:加強專業(yè)培訓,提高造價人員的專業(yè)能力和職業(yè)道德水平。
3、改善招投標與合同管理:確保招標圖紙符合規(guī)范,控制價編制合理,合同條款公平合理。
4、加強變更管理和簽證管理:建立完善的變更管理制度,確保變更指令及時“固化”,簽證單上的意見明確具體。
5、平衡各方利益:建立健全的監(jiān)管機制,確保財政評審和結算審計過程公正透明,避免“審減不審增”的現象。
綜上所述,工程預算與結算中的爭議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現象,需要從多方面入手,綜合施策,才能有效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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